2010年5月5日星期三

无聊之谈 之 受不了的一天

最近发生了很多令我很不爽的事情。就比方说今天吧!今天国文节的时候,我们讨论到学生欺负学生事件的原因(kes buli di dalam kalangan pelajar,punca-punca),我就提出了自己的观点。

我认为,会发生这些事情就是因为“父母只关心孩子的成绩,而忽略他们的人格发展。”这样的观点有错吗?

老师说,父母不关心他们的人格,这件事情不会导致他们的人格偏差,所以我的想法是错的。那我就觉得很奇怪了,如果“父母少时间孩子”这个立场还能成立吗?因为少时间陪伴孩子,这件事情也不会导致啊!只是少时间陪伴,可是又没有人教导他们做坏事啊!

“父母少教育孩子”这个观点更不能成立了,因为有的孩子还是能够自力更生,而且老师不会教导吗?社会人士呢?政府人员有时做什么的?而且“不教育”这件事情也不会带领他们做坏事啊!带领他们做坏事的就是人为嘛!一件事情会带领他做坏事吗?

再来,“少时间教导”就好像“父母不关心孩子的人格”一样,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忽略孩子的人格发展啊!又错吗?

还有,老师说为什么我的立场不能成立,他给我一个非常好笑的理由。他说因为成绩好的孩子肯定不会做坏事!那么为什么还是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干坏事呢?我终于领悟了一个21世纪最新的道理,那些发明机关枪的人其实成绩很差、非常差,尤其是理科特别差,所以才会发明武器。

所以说,这样的老师想法是不是很古板,而且很不合逻辑。老师老了,思想古板就算了,坐我隔壁的那位学生,跟老师一样,直接就认为我的观点也是错的,还坚持己见。拜托,要身为一位律师,是不是要逻辑的分析观点的对错才可以做出判断呢?

不是我斤斤计较,而是我觉得为什么有道理的东西不能成立呢?而那些荒唐的想法却是道理呢?我真得不明白!

OS:无言。大家评评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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